福建省经贸委提出2010年内贸流通工作十项措施
2010-1-22 11:02:27
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流通工作会议上,福建省经贸委提出2010年全省内贸流通工作要围绕抢抓海西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在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上下功夫,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合理引导流通投资,转变内贸发展方式,扶持流通服务品牌,持续优化流通结构,推进商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预计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可增长15%以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培育城乡消费新增长点
——进一步落实好国务院和省政府促消费政策。加大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以旧换新实施力度。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对现行限价类产品继续实行13%的补贴标准,超出限价的实行定额补贴,我省将根据实际增加一个下乡品种列入补贴范围,补贴对象扩大至国有农林场(区)职工。要抓好销售、收旧及售后服务网点建设,抓好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特别是全面实行销售网点代垫补贴工作。汽车下乡政策延至今年底,摩托车下乡政策至2013年1月底,而且对在省外购买的本省农民也给予补贴,各地要抓好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继续实施,并将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各市要创造条件,争取列入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地区。抓住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大幅提高的机会,增加以旧换新数量。特别要着力解决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拆解回收企业装备技术水平较低问题。
——加快发展新型消费形式,推行信用消费。积极发展消费信贷,增加信贷消费品种。大力推进消费信用保险,促进企业完善信用交易风险防范机制。鼓励定制类消费,增加个性化消费、网上购物消费,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实力强、运作规范的网上零售企业,以网上销售带动门店销售,以门店销售支撑网上销售。进一步促进信息消费、服务消费等热点消费大众化、多样化、便利化。
二、工商联手开拓闽货市场
——促进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互动开拓市场。实施工业与流通互动开拓市场的工作方案;开展工超对接、农超对接,鼓励重点工商企业、农商企业之间创新市场营销方式,形成营销联盟。支持出口商品生产企业进入国内市场,扩大产品内销。支持企业之间信用销售和担保服务,落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补贴政策。开展农产品“农超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促进产销衔接,是搞活农产品流通,拉动农村消费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加强调研,摸清本地实际情况,学习试点地区先进经验,推进“农超对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除了争取商务部立项和中央财政的支持外,也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引导企业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加大对农产品流通设施的投入,把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农超对接”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切入点。
——进一步抓好会展活动。指导、协助和支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在省内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展会和我省特色产品的专业展会,组织企业自办或参加省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专业展销,举办名品进名店、名优产品无障碍销售、绿色消费、名优产品展览会等活动,提高地产品销售份额,带动人流、物流。
三、努力提升流通产业发展水平
——继续实施流通业项目带动战略,办好全省商贸行业投资合作洽谈会,吸引国外、港澳台、省外包括央企和民间资本,到我省投资兴办大型流通企业,加快流通现代化建设步伐。要贯彻“先行先试”的发展战略,大力实施闽台商贸业项目对接。支持企业建立全球供应链,形成跨国销售网络。
——扶持流通龙头企业发展。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流通企业集团,认定一批2008-2009年度福建省流通龙头企业,并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争取扶持政策时优先推荐、安排龙头企业的项目。
——推动商贸企业科技进步。顺应互联网与物联网结合,传感网快速发展的趋势,加快流通企业信息化改造,以信息化带动网络化和组织化。有计划、有重点地认定一批科技兴商示范项目和商贸企业节能降耗示范企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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