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 大赛作品征集公告
2015-5-8 9:10:16
   
 

2015年福建省 ”海峡杯“ 工业设计(晋江)
大赛作品征集公告
  一、大赛主题
  设计引领 智造融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泉州市人民政府、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台湾设计学会
    承办单位:晋江市人民政府、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协办单位:泉州市工业设计协会、晋江市工业设计与时尚创意协会、中关村工业设计产业协会
    支持单位:中国工业报社、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台湾纺拓会、台湾包装设计协会、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浙江省工业设计协会、福建省工业设计与服务制造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华侨大学工业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工业设计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战略联盟、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福建省鞋业行业协会、福建省机械工业联合会、穿针引线网络公司


    三、参赛对象
    境内外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机构、专业院校师生以及对工业设计有兴趣和热情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企业、机构、团体或个人名义报名提交作品参赛。
本次大赛鼓励各单位或个人针对福建省制造业企业发布的征稿信息提交设计作品,作品在参与大赛相关奖项的竞逐之外,如经发布征稿信息的福建省制造业企业选中采用,由企业另行给予一定的设计费用,具体标准参阅网站企业专场信息;企业选中并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后,该作品著作权归企业所有,作品设计者拥有署名权。


    四、参赛范围
    与纺织服装、制鞋、智能装备、消费电子或其他(食品、家居用品、户外用品、水暖卫浴、伞具、包装印刷等)行业相关具有前瞻性、实用性的工业设计产品或作品,重点鼓励结合福建省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需求的设计成果参赛。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跟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近似的、曾经在其他工业设计大赛上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赛。如因参赛者的剽窃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且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2.作品应符合本次大赛参赛范围。
    3.作品应充分考虑市场价值和可实现性。
    4.重点鼓励提供实物作品或实物模型参赛。
    5.参赛作品如在获奖后发现并核实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组委会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奖杯奖金,同时不再递补相关奖项。
    6.每一件作品只能选择一个组别提交,如发现同一作品内容多次提交,将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


    六、申报材料
    1.《2015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申报表》。
    2.提交300mm×550mm竖式版面1张,内容为中英文对照,包括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外观尺寸图、设计说明及作品介绍,版面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
    3.提交一份6页以内的演示文稿(PPT),上传时请将演示文稿以JPEG格式分页上传(每页720*540px,分辨率为72dpi,大小不超过3MB),演示内容为中英文对照,应包含作品主题、参赛作品整体和关键细节效果图、结构示意图、设计说明、创意说明,重点描述参赛作品的先导性、创新性、实用性、美学效果、人机工学、品质、环保性、经济性等。
    4.提交作品视频(无法提供实物模型的参赛作品必须提交视频文件,其他可由申报者自行决定是否提供,视频文件最长60秒钟、最大10MB,格式限MOV、WMV、AVI、SWF、MPEG、MPG,字幕为中英文对照)。
    5.竖式版面、演示文稿、作品视频内容应包括“2015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的标题,但不得出现参赛企业名称及LOGO、参赛者所在单位、姓名(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参赛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七、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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