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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

日期:2015-08-03  来源:省经信委    点击: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发展基础和重要支柱。准确把握全球科技和产业发展动态,主动对接国家制造业发展战略,推动福建省制造业创新转型、提质增效,是适应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根本要求,是经济新常态下转变发展方式、增强竞争新优势的必然选择。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实现制造强省,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行动思路
    以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持续壮大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制造业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化,打造制造业竞争新优势,使先进制造业成为推动福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
    (二)指导原则
    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基础提升与融合发展相结合。夯实制造基础,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有机融合,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创新引领与开放合作相结合。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抢抓福建对外开放的历史机遇,加大对外产业合作,实现与全球产业链、创新链和价值链的高位嫁接。
    绿色发展与质量效益相结合。发展生态友好型工业,坚持节约集约发展,推动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制造业规模、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整体优化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推动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促进产业向中高端发展。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突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三)发展目标
    经过十年努力,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制造业整体素质大幅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员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两化融合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达到全国乃至国际先进水平。
    到2020年,基本实现工业化,向制造大省迈进。
    ——制造业创新体系基本完善,掌握一批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规模以上制造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力争形成1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立以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为核心载体、以公共服务平台和工程数据中心为重要支撑的制造业创新网络。
    ——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比“十二五”末提高约2个百分点,
    规模以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提高8%左右。商标总注册量居全国前列。
    ——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两化融合发展指数保持全国前列。
    ——绿色制造技术得到广泛应用,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0%,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保持国内先进水平。
    到2025年,工业化水平大幅提升,向制造强省迈进。
    ——制造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规模以上制造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形成2家以上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电子信息、轻工业、纺织服装等优势行业创新能力全国领先。
    ——质量效益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规模以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商标总注册量全国领先。
    ——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显著成效,两化深度融合水平迈上新台阶。
    ——绿色制造水平显著提高,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乃至国际领先水平。
    二、重点任务
    (四)发展智能制造
    推动智能化改造。实施智能化改造提升工程,加快机械、船舶、汽车、轻工、纺织、食品、电子等行业的成套设备及生产系统智能化改造。全面推广“数控一代”,促进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在工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引导企业构建制造工艺的仿真优化、数字化控制、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等先进制造能力。加快国防科工、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食品、印染、稀土、农药等重点行业智能检测监管体系建设,提高智能化水平。实施“机器换工”专项行动,推动重点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实现“机器换工”,加快工业机器人在各作业领域的推广应用。到2020年,累计实施“机器换工”10000台(套)以上;到2025年,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在大中型企业得到普遍推广应用。(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专栏1   数控一代
    2012年3月,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促进我国数控技术的推广应用与持续创新,推动机械产品的创新应用,科技部联合有关单位启动了“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简称“数控一代”)。实施“数控一代”工程是在各类装备上推广应用数字化控制技术,集成创新一批数控装备,实现装备性能、功能的升级换代,将有效破解传统制造业生产效率偏低、用工荒、能耗大等问题,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
    发展智能装备制造业。加快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与产业化,着力突破关键功能部件、智能化仪器仪表等领域。以数控技术、智能技术提升传统装备产品性能,促进装备制造业向智能化升级。大力培育和引进智能装备制造企业、系统集成和设备服务企业,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企业采购本省生产的工业机器人整机和成套设备。到2020年,建成若干个具有较大规模的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到2025年,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基地规模和竞争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较为完整的智能装备产业体系。(省经信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开发智能终端产品。鼓励企业加快产品智能化转型,促进制造业产品与传感器、物联网、大数据、无线通信、移动互联网、自动控制等技术的集成和跨界融合创新,提升产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安防、可穿戴智能产品、智能家居、无人机、智能照明电器、感知交互式影音设备、生活服务机器人、远程环境监控终端等智能终端产品,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省经信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提升工业软件支撑能力。制定工业软件产业发展政策措施,重点支持工业控制软件、信息安全软件、控制系统集成、核心自动化元器件及配套产品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进一步提升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安全可靠关键应用系统推广,提升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装备自动化及物联网应用等方面的系统集成能力。到2020年,全省工业软件产业实现业务收入超千亿元;到2025年,全省工业软件规模和产业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省经信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五)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
    实施制造业创新重大工程。每年组织实施一批制造业创新专项,鼓励企业开展核心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研发新产品、开发新工艺、探索新模式,打造先进制造能力。建立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新机制新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围绕制造业重大共性需求和关键技术开展研发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性整体解决方案,对成效显著的企业授予“制造业重点企业技术中心(研究院)”的称号,并予以重点扶持。到2020年,建成30个制造业重点企业技术中心(研究院);到2025年,建成60个制造业重点企业技术中心(研究院)。(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
    强化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完善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的扶持政策,实施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广覆盖行动,支持企业组建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实现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创新成果的持续增长。推行平台化、模块化、系列化的产品设计理念,普及数字化、智能化、协同化的先进设计技术与工具,提高产品设计能力、效率和水平。到2020年,全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60%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累计500家以上;到2025年,全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力争80%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累计650家以上。(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机制,发挥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6?18虚拟研究院”、海峡技术转移中心、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化等平台作用,推动技术转移和产业化应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协同推进机制,加强政产学研用合作,建立一批从事技术集成和工程化的中试基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推动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形成科技成果科学评估和市场定价机制。(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
    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提升面向制造业需求的科研服务能力,加快建设福建省科技云服务平台,推动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基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资源向企业开放,降低制造业创新门槛和成本。鼓励有基础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成立面向先进制造领域的研究机构,重点开展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系统、物联网集成应用实施等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研究。分行业组建制造创新联盟,推动行业内创新交流和推广。完善科技创业孵化链条,支持创业苗圃、留学人员创业园、孵化器、加速器等创业载体发展。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培育一批专业创业辅导机构,开展贴身帮扶,提高创业创新成功率。(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
    培育制造业众创空间。支持各地利用园区或闲置厂房、楼宇等建设创业基地,为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制造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的创业载体。积极探索创业孵化模式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创业基地、企业和创投机构发展众创空间,开展“开放技术平台+产业资源”的“大企”带“小企”孵化、“产业基金+专业技术平台”的全产业链孵化、“交流社区+开放性办公”等孵化模式创新。鼓励众创空间与省内重点院校、科研机构及龙头企业搭建制造业创新平台,开展协同孵化,为小微制造企业提供高端装备使用、原型设计开发、生产工艺咨询、产业链配套等服务,打造以云服务、云制造和协同创新为主要特征的制造业众创空间。(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专栏2  众创空间
    “众创空间”是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趋势下,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
    制造业要突破发展瓶颈、培育新的增长动力,需要打造有利于制造企业创新发展的生态环境。既要调动优势企业和创投机构发展众创空间、创新孵化模式的积极性,也要发挥重点科研院校和龙头企业的创新引领作用,将新创意、新技术、新产品、新企业与先进制造资源和能力高效链接,让众创空间和制造业创新平台成为制造企业加速成长的助推器。
    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实施省专利运用行动计划,完善社会化专利服务体系,提升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的专利转化率。完善专利申请、扶持和保护政策,引导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专利导航,做好专利布局和运用。发挥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开展专利经纪业务,通过专利评估、收购、转让交易,促进专利技术的转移转化。加强专利与金融合作,推动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常态化、规模化发展,促进专利运用。支持组建知识产权联盟,鼓励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推动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省知识产权局)
    (六)夯实制造业基础
    实施工业“四基”工程。加快推动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和先进基础工艺的工程化和产业化,提升产业基础制造和协作配套能力。大力发展微电子、电力电子器件、模具、精密铸锻、聚四氟乙烯纤维及滤料、陶瓷纤维、光学器件、轴承、齿轮、液压件、气动元件、密封件、紧固件、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等关键原材料和基础零部件。推动集成电路、高世代面板、智能装备、石化基础材料、稀土材料、晶体材料等基础条件好、带动作用强的工业“四基”重点项目建设。完善重点产业技术基础体系,研究制定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创建办法,创建和认证一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专栏3  “四基”工程
    2014年2月,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强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规〔2014〕67号),提出加快提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简称工业“四基”)发展水平,夯实工业发展基础,推进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转变。
    “四基”工程明确了六大任务,包括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持续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加强基础领域研发创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产用互动,加快推广应用;提高产品质量,强化品牌建设;深化军民结合,促进军民基础产业互动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集约集聚。
    加强“四基”应用推广。注重需求侧激励,明确我省工业强基示范应用方向,鼓励整机系统企业与“四基”企业开展合作研发和协同攻关,加快自主产品和技术产业化,形成研发、生产、销售的共同体。建立完善首台(套)、首批次政策,支持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推广应用。到2020年,推动一批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和先进基础工艺工程化、产业化;到2025年,我省工业优势领域产业技术基础得到显著提升。(省经信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提升“四基”研发能力。发挥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泉州华中科大智能制造研究院等科研院所的研发支撑作用,着力解决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的产品性能和稳定性问题。组织开展先进成型、加工等关键制造工艺及高端装备的联合攻关,引领企业开展生产系统改进和工艺创新。加大基础专用材料研发力度,提高专用材料自给保障能力和制备技术水平。(省经信委、省科技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七)推动“互联网+制造业”融合创新
    组织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试点,通过龙头企业培育、重点项目引入和工业电商转型,引导企业以互联网为媒介,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实现资源共享协同的生产组织创新、满足个性需求的制造模式创新、提升用户体验的产品及营销模式创新、支撑智能绿色的生产运营创新、支撑全业务全流程互联网转型的集成创新等新型模式创新,带动行业关联企业向新型网络化生产模式转变。到2020年,培育省级以上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100家;到2025年,培育省级以上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300家。(省经信委)
    发展云制造。开展工业云及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支持制造业云平台建设,通过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推进工业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检测、数据管理、技术标准、工程服务的开放共享,打造制造资源“池”,实现制造能力的优化配置。搭建面向制造业的众包设计平台,实现设计能力的集聚、共享和动态配置,提升各行业产品设计水平和效率。依托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等专业园区,建设重点领域制造业工程数据中心,通过基于大数据的机器学习等技术对海量数据进行聚类和关联分析,实现生产过程潜在风险的动态预警和优化,为企业提供数据共享和深度应用服务。(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数字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专栏4  云制造
    云制造是先进信息技术和制造技术交叉融合的产物,是“制造即服务”理念的具体表现,是互联网趋势下制造业的新型组织方式。云制造借鉴了云计算的分布式、虚拟化、易配置、可用性的资源配给特点,以提高先进制造资源的利用效率为出发点,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共享制造资源的公共平台,实现制造资源与服务的开放共享和远程协作。
    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云制造,将有助于发挥优势企业先进能力的溢出效应,提高行业性、区域性制造资源的配置效率,帮助中小企业降低生产组织成本和提高研发创新水平,使有限的先进制造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促进工业物联网应用。深入实施工业物联网专项行动,引导企业通过传感器、嵌入式终端、智能控制系统、通信设施等技术和产品的集成应用,形成智能监测、远程诊断管理、全产业链追溯等新型能力,实现生产管理各环节的互联互通。重点依托马尾物联网产业基地等载体,发挥我省在二维码、RFID标签、工控传感器、车联网终端、光通信器件等领域的优势,率先在电子信息、鞋服、食品等产业形成典型应用案例。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物联网示范应用,实现生产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化。到2020年,培育20家以上工业物联网示范应用龙头企业;到2025年,工业物联网在大中型企业得到深度应用。(省经信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强化互联网基础设施支撑。深入实施“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加快推进 4G 网络覆盖、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推广应用节能高效、高性价比的宽带网络设备,完善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互联网基础设施。推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增值电信企业重点项目进驻大数据重点园区,鼓励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为工业云提供存储和分析服务,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与工业的融合。到 2020 年,城市光纤到户覆盖率达95%,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77%,4G网络人口覆盖率达 100%,3G/4G 用户渗透率达 95%,移动互联网用户普及率达 100%,社会信息化指数达0.938;到 2025年,全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省通管局,省发改委)
    (八)促进制造业服务化
    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业,提高制造业信息应用系统的方案设计、开发和综合集成能力。鼓励互联网企业无缝对接制造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供产品、市场的动态监控、预测预警和精准营销服务。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发展壮大第三方物流、节能环保、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融资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售后服务、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业,提高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鼓励先进制造企业通过业务流程再造,为行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开展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到2020年,建成3个以上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到2025年,建成8个以上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推进服务型制造。引导制造企业延伸服务链条,企业生产模式从以产品制造为核心向产品、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并重转变,营销模式从提供设备向提供咨询设计、项目承接、工程施工、仓储物流、系统维护和管理运营等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鼓励企业搭建产品远程监测与诊断平台,完善产品智能维护系统,向客户提供专业化远程状态管理和现场技术支持,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支持优势制造企业成立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服务企业,推广大型制造设备、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鼓励纺织、服装、制鞋、家具、建材等行业实施大规模定制生产。到2020年,大中型制造企业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25%;到2025年,大中型制造企业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30%。(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专栏5  大规模定制
    大规模定制是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以大批量生产的低成本、高质量和效率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模式。与传统大批量生产标准化产品不同,大规模定制生产能实现对客户需求的动态感知和快速响应,在最大程度满足客户需求,提升产品价值和客户满意度的同时,保持成本优势,从而显著提升制造企业的竞争力。
    制造企业要实现大规模定制生产,需充分利用企业已有的各种资源,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以模块化产品族设计、产品配置技术、标准技术、成组技术、并行工程、柔性制造、电子商务、客户关系管理等为支撑,形成对客户需求快速响应的新型能力。
    提升工业设计能力。支持骨干企业整合资源,单独组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专业设计单位共建工业设计中心。推动制造业企业与工业设计服务相关单位对接,生成一批优秀工业设计成果转化示范项目。鼓励传统代工企业建立设计中心,向代设计和具有自主设计品牌转变。培育一批专业化、开放型的工业设计企业,主动融入国际工业设计服务外包网络。以市场化机制建设可持续运营的工业设计公共技术平台。定期举办工业设计大赛,设立工业设计奖,推进企业与境内外优秀工业设计机构、人才交流对接。到2020年,累计培育50家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到2025年,累计培育100家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省经信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九)推进绿色制造
    强化节能降耗。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以树立标杆、政策激励、提高标准等方式推动高耗能行业、终端用能产品提升能效水平。大力实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等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加快实施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装备,每年实施重点节能工程200项。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形成节能长效机制。(省经信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推进清洁生产。推动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或大型集中供热设施或实施清洁燃料替代工程,逐步淘汰分散燃煤炉窑。在钢铁、建材、石化、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推广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加快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大幅削减工业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推进重点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提升企业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能耗预警预报,搭建节能数据库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推动大数据技术服务节能减排,优化生产系统和制造过程的能耗水平。发展绿色技术、绿色设计、绿色产品,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鼓励节能环保技术、工业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集成创新,提升节能环保装备的智能化水平。(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质监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进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和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推动省级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园区企业间副产物交换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和水的循环利用。加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实现企业生产过程清洁化、废物循环资源化、能源利用高效化。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促进尾矿、废石、粉煤灰、废旧电子电器、废金属、废塑料等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办公用品等再制造,实现再制造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建成10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30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到202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建成20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50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大力发展高效电机产业,应用变频调速控制装置等电机系统节能技术,开发高效率和超高效率电机系列产品。加快新型高效节能墙体材料、铝合金隔热建筑型材、节能膜和屋面防水保温系统等新型节能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壮大大气污染治理技术装备产业,积极发展燃煤烟气脱硫脱硝技术与装备、移动极板静电除尘设备、转炉煤气净化回收成套装备、包装印刷和石化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技术与装备,推进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装置等大气污染治理设备研发制造基地建设。发展污水处理技术装备产业,以水处理膜材料制备为重点,重点发展紫外C消毒、废水膜处理回用、高浓度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处理等技术和设备,加快研发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地下水污染修复、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水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技术与装备。加快发展污染土壤修复、工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及污泥资源化处理等技术与设备。培育节能和环保服务产业,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环保服务外包。(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提升质量品牌
    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推行精益生产、六西格玛、质量诊断等先进管理方法,形成追求卓越绩效的管理机制。鼓励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和智能化装备,推广先进成型和加工方法、在线检测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等,提升产品质量和可靠性。在国防科工、食品、药品、婴童用品、家电等重点领域实施质量自我声明和追溯制度,强化政府监督抽查与免费检测服务,促进制造业产品质量提升,保障军品、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经信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大中型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将发明专利转化为国家、行业或省地方标准,推进节能减排、低碳产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加大对企业制标的扶持力度,支持组建重点领域标准推进联盟,协同推进产品研发与标准制定。培育和发展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省质监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加快“福建制造”品牌建设。大力推进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省市政府质量奖、福建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驰(著)名商标、老字号、知名商号等为核心的品牌战略,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加大品牌培育和市场开拓力度,树立“福建制造”品牌良好形象。鼓励企业商标在境外注册,建立境外商标维权和品牌服务机构,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指导条件成熟的地方和园区申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和全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省质监局、省经信委、省工商局,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一)深入推进制造业结构调整
    突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军民融合等重点领域,引导社会各类资源集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快速发展。
    ——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发展集成电路、光电、信息通信、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等。着力培育芯片自主设计开发能力,推动半导体功率器件、砷化镓等特色芯片制造形成规模,引进并主导DRAM芯片制造,提升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水平。突破面板前段工艺、整机模组一体化设计等关键技术,开发OLED、3D显示、柔性显示等新型显示技术。加快微波功能模块、微波介质材料、4G通信直放站相关产业发展,推进数字对讲机芯片的研发、推广与应用。研发高端服务器、大容量存储、新型智能终端、新型路由交换、网络安全等设备和自主可控的高端工业平台软件。
    ——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加快高档数控机床、增材制造等前沿技术和装备的研发,突破机器人本体、伺服电机、控制器、减速器、传感器、驱动器、视觉感知等关键零部件及系统集成设计制造等技术瓶颈。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继续支持电动汽车发展,突破整车设计、汽车电子等关键技术,发展大功率和高能量的新型动力电池,提升电机、控制系统产业化能力。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端高技术船舶。发展海洋工程平台、钻井船、FPSO及电推供应船、物探船、起重铺管船、铺缆船、潜水支持船、海上风电安装船、深海采矿船等海洋工程装备,以及汽车滚装船、液化气运输船、客滚船、远洋渔船、游艇等高技术船舶,积极研制大型邮轮。支持船舶关键零部件的研发与制造,发展船用机械配套产业。
    ——先进轨道交通设备和电力装备。研发新一代绿色智能、高速轨道交通装备系统,在轨道客车、盾构机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单体及批量生产上取得新突破。突破高压、超高压输变电设备关键技术,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备、先进储能装置、信息安全电源、智能电网用输变电及用户端设备发展。培育发展核安全级泵阀、管道、特殊用钢、仪控系统等核电配套产业,加快风电设备产业化。
    ——航空工业。在航空港周边布局发展航空工业,突破通用飞机、无人机、特种飞行器关键技术,培育发展飞机结构件、零部件加工、航空座椅制造等,争取进入国际飞机零部件供应体系,提升对大型商用飞机、小型飞机及系统的维修能力。
    ——特色农机装备。加快发展农业废弃物处理机械、适合丘陵山区地理环境使用的农作物耕作机械,研制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烟叶、畜禽、水产等我省特色农产品从种养到深加工的成套设备,创制具有信息获取、智能决策和精准作业能力的新一代农机装备。
    ——新材料。发展稀土、钨等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等新材料,加快石墨烯、碳化硅、氮化硅、蓝宝石、超导材料、纳米材料、晶体材料、生物基材料等战略前沿材料的布局和研制。
    ——石化基础材料。发展炼化一体化,提高烯烃和芳烃供给能力,延伸乙烯、丙烯、c4、c5产业链,发展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功能性膜材料、高吸水性树脂、高端合成橡胶等化工新材料。结合我省氟、硅资源优势,发展含氟医药化学品、硅橡胶、氟橡胶、氟树脂等有机硅、有机氟产品以及其它高端精细化工品。
    ——生物医药。发展针对重大疾病的化学药、中药、中成药、生物技术药物新产品,重点包括新机制和新靶点化学药、抗体药物、抗体偶联药物、全新结构蛋白及多肽药物、新型疫苗、临床优势突出的创新中药、干细胞治疗产品及个性化治疗药物。
    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瞄准传统重点行业、高端产品和关键环节,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优化产品结构,全面提升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围绕智能制造、两化融合、节能降耗、质量提升、安全生产等,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提高经济效益和生产技术水平。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在纺织、服装、鞋帽等行业打造对个性化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在食品、药品等行业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质量可追溯管理,在石化、冶金、建材等行业重点实施全流程数控化推广工程,促进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发展。做好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工作,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监测分析,淘汰落后产能。制订重点产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引导企业全面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到2020年,全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5%左右,累计完成投资30000亿元以上,推动6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到202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省经信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建设新型工业园区。编制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规划,推动工业园区规划与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产业规划等有机衔接,促进“多规合一”,打造一批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现代化产业新城。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新工业园区,发挥省工业园区建设基金等产业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加快工业园区公用基础设施和信息化设施项目建设,强化硬件配套能力。搭建综合型、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行政审批、政策咨询、信息化、金融、科技、中介、人才等方面的服务能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优质软环境。支持一批集约程度较高的老工业园区依法依规扩区升级,促进工业园区朝创新型、集约型、生态型方向发展,努力争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到2020年,省级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5个以上;到2025年,省级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30个以上。(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国土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二)推动开放与合作
    打造自贸试验区高端制造板块。依托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和区位优势,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高端制造业,吸引全球知名制造企业和国内龙头企业在区内设立区域总部和研发、运维中心,推广经营总部加生产型分支机构的做法,实现高端制造企业区内外联动发展。大力发展具有国际化背景的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为省内企业提供研发设计、信息系统集成、供应链物流、融资租赁、电子商务等服务。支持国际金融机构拓展业务,降低制造业融资成本。(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依托“一带一路”促进制造业对外合作。发挥福建省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重要作用,结合我省制造业优势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资源禀赋,在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建设一批境外制造业合作园区,鼓励我省钢铁、石化、纺织、轻工、建材等优势产业向境外拓展空间。深化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集成电路、光电、工程机械和船舶等领域的合作,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对接。吸引有资源和技术优势的外企来闽投资,开展产业深度合作。支持制造企业拓展海外融资渠道,通过债权、股权、创业投资、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实现扩张,培育一批国际化大企业。(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经信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加强闽台先进制造业对接。瞄准台湾百大企业、优质中小企业,加强汽车、精密机械、太阳能光伏、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纺织、食品等产业对接。以资本、股权、技术和管理为纽带,推动闽台企业在研发设计、智能制造、大数据、物联网、创新资源等方面的广泛合作。加强闽台高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密切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常态化交流,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制定高端制造业行业标准,争取在国际技术和标准领域更大话语权,共同应对国际技术和专利壁垒。加强闽台院校合作,联合培养一批制造业紧缺的技术型、技能型人才。(省经信委、省台办、省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福建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由省领导担任组长,省直相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和战略谋划,审议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市要建立相应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安排。将行动计划的相关工作纳入“三比一看”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对本行动计划相关发展目标实现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制造业发展质量效益水平的评价、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省经信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四)抓好试点示范。继续落实省政府支持泉州开展“数控一代”试点的政策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在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工业强基、绿色制造、军民融合等重点领域,全省选取一批重点项目和企业开展试点示范,强化跟踪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组织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试点示范,及时总结经验,通过现场推广会、传媒报道等形式向全省推广。(省经信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五)推行贯标对标。大力推动企业参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建立信息化、精细化的管理模式,规范两化融合实施进程,优化转型升级路径,打造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能力。制订行业结构调整和能效提升指南,明确淘汰类、限制类目录及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在钢铁、水泥、建陶、造纸等重点用能行业开展能效对标,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实现降本增效。鼓励企业对照国内外先进质量标准改造提升现有产品,使质量因子渗透到产品制造服务全链条。扶持和培育一批专业素质高、服务能力强的贯标服务机构,提升咨询服务质量,帮助企业实现本质贯标对标。(省经信委、省质监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六)加大技改力度。健全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完善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体系,推动技术改造相关立法。将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两化深度融合等作为新一轮技改的重要方向,建立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库,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视同省重点项目纳入“绿色通道”,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跟踪,强化要素保障。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优的技改项目投资,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竞争力。(省经信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七)支持市场开拓。积极落实支持船舶、新能源汽车、医药、互联网等行业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完善首台(套)补助、企业中标省外大型项目奖励等措施。通过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信息消费和绿色消费,拓展制造业市场空间。引导制造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应用互联网思维,发展跨境电商,抢占国内外高端市场。改造提升现有省内专业展会平台,完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和资金结算等配套服务,组织优势企业参加国内外重点展会,推介销售产品,提升品牌影响力。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服务外包联盟等平台作用,举办高端装备、新能源、节能环保、新型建材、电子信息产品和工业软件等重点行业产品推介会,抱团开拓市场。(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发改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八)加强财税支持。各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要向先进制造业项目、企业和相关平台倾斜,持续加大扶持力度。省市设立政府性产业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智能装备、核心零部件、基础材料、工业软件等项目的投资。积极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设备投资按比例抵免税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等税收政策。加大对试点示范工作的扶持力度,工商发展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等优先向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和区域倾斜。(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十九)优化金融扶持。各类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智能制造和先进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 有效扩大信贷规模,在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模式,推行连连贷、无间贷,加强金融服务与制造业生产销售流程的融合,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促进大数据在信贷管理中的运用。推广设备融资租赁,建立融资租赁风险补偿机制,探索履约保证保险补贴制度。加快构建中小微企业征信体系,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建立和完善支持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体系。扩大直接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优势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或新三板挂牌。引导各类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和天使投资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的投资力度,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省金融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保监局、福建证监局)
    (二十)壮大人才队伍。加强对制造业人才培养的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强化对高端人才的引智力度和配套保障。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相关领域的人才(团队)纳入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发挥企业在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主体作用。组织实施先进制造业实用人才培训提升工程,建立校企结合的人才实训和实践基地,培养制造业急需的科研人员、技术技能人才与复合型人才,调动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
    (二十一)完善配套措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进一步优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扩大制造业有效投资。研究出台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军民融合、提升“四基”能力、开展节能量交易、促进制造业服务化等方面的配套措施,各级财政资金加大对重点措施的保障力度。继续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落实支持产业龙头企业发展和培育高成长企业的政策措施,强化企业动态管理和“直通车”服务。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完善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创业、创新、融资、咨询、培训、人才等专业化服务。(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科技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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