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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出口中长期规划(2006-2020年)》

日期:2008-12-30  来源: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点击:
 

商务部关于印发《机电产品出口中长期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地方、各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2006年至2020年是我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时期,也是机电产品出口转变增长方式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发展时期。为科学地制定机电产品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奋斗目标,提高我国机电产品出口质量和效益,优化出口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商务部制定了《机电产品出口中长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划》提出的总体要求、指导方针、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本部门、本地区机电产品出口工作的指导,制定配套措施,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推动我国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目 录
一、机电产品出口发展的成就与经验
二、机电产品出口发展的内外环境
三、机电产品出口中长期发展的总体要求、指导方针与战略目标
四、机电产品出口中长期发展的主要任务与制度保障
 
  2006年至2020年是我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时期,也是机电产品出口转变增长方式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发展时期。认真回顾和总结机电产品出口的发展历程和经验,准确把握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新发展和我国改革开放发展的新形势,科学地制定机电产品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奋斗目标,对提高我国机电产品出口质量和效益,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实施品牌战略,优化出口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根据我国"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以及2020年的远景目标和商务部《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机电产品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
 
  一、 机电产品出口发展的成就与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卓越成效。在过去的11年中保持了我国第一大类出口商品地位,在世界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由1996年的2%提升至2003年的8%;在世界机电产品出口国家排位由1996年的第15位上升到2004年的第4位,仅次于德国、美国和日本,成功迈入世界机电产品出口贸易大国行列。在保持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机电产品出口结构明显改善,出口质量稳步提升,出口市场更加多元化,成为推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和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一)出口主体不断扩大。"九五"之前,国有外贸企业和国有生产企业是机电产品出口的主要力量;"九五"后期、"十五"期间,国有机电出口企业取得了年均11.4%的增长,同时,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的机电产品出口也迅速增长,出口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主体结构多元化格局的基本形成。2004年,有机电产品出口业绩的企业接近6万家,是2000年的2倍,其中出口额超亿美元的有432家,是2000年的3倍。2004年,外商投资机电企业出口快速增长,其规模占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73.4%,成为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主要力量;民营企业机电产品出口发展态势良好,2000年至2004年间年均增长68%,出口规模占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10%以上。
  (二)出口快速稳定增长。2004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3234亿美元,较1985年的16.8亿增长了191.5倍,占全国外贸出口的比重由6.1%上升到54.5%;提前并超额实现了机电产品出口"十五"规划提出的2005年出口1800亿美元以及占全国外贸出口比重达到50%的奋斗目标。2000年至2004年,机电产品的出口增量累计达到2181.1亿美元,占全国外贸出口累计增量的63.4%,拉动全国外贸出口增长15.2个百分点。
  (三)出口结构明显改善。2004年,机电仪产品及设备出口3009.8亿美元,占全国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93.0%,金属制品出口的占比逐年下降。其中,机械及设备出口以年均44.9%的速度增长,占全国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由2000年的25.5%跃升至2004年的36.5%;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由2000年的350.3亿美元上升至2004年的1629亿美元,年均增长达到46.8%,占全国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50.4%,提前一年实现了机电产品出口"十五"规划提出的2005年高新技术产品占机电产品出口50%的目标。
  (四)市场多元化战略取得成效。2004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已覆盖全球223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出口额超过100亿美元的国家和地区6个,出口额超过10亿美元的国家和地区34个。对美国、欧盟等重点市场出口不断巩固的同时,对俄罗斯、印度的机电产品出口也取得高速增长,拉美的市场份额由2.2%扩大至6.5%,在开拓难度较大的非洲,我机电产品的市场份额从2000年的3.2%增至 6.1%。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由于市场过度集中所带来的贸易风险,增进了出口发展的潜力,提高了抵御国际经济周期性波动的能力。
  机电产品出口取得上述成绩,推动了机电产品出口的良性循环发展,主要得益于:第一,国家对扩大机电产品出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确立了机电产品出口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重要地位;第二,加强了对机电产品出口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了各部门、各地方的积极性,培养和造就了一支机电产品出口的骨干队伍;第三,根据不断变化的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及时研究、完善扶持鼓励机电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第四,坚持以科技创新和生产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支持企业的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升级;第五,坚持了多元化市场开拓战略,始终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失时机地开拓新兴市场和其他一切有潜力的国际市场;第六,坚持对外开放的政策,充分利用国外资金、技术和营销渠道,实现了机电产品出口的低成本扩张和快速发展;第七,加强了对加工贸易的管理,重视并引导加工贸易的深加工结转与扩大本土采购。
 
  二、机电产品出口发展的内外环境
  在未来十五年的发展时期,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既要抓住内外环境发展中的机遇,也要迎接内外环境变化中提出的挑战,更要解决内外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环境
  1.我国经济中长期发展潜力巨大。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尤其是进入21世纪,在党的十六大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引下,我国国民经济步入了良性发展循环。在本规划期中,我国经济在保持快速协调发展上具备了相当充裕的条件:改革开放的深化将进一步激发经济活力,国内市场拥有潜在的需求与发展空间,提供了较为充分的要素供给,资源配置效率的改善成为经济稳定增长的内在依托,产业升级在打破原有的结构平衡和供求关系的同时又拓宽了新的增长空间,国内企业与产品在国际竞争中获得了比较有利的地位。
  2.我国机电产业将进入快速推进期。我国机电工业的生产规模居世界第四位,仅次于美国、日本和德国,具备了较为齐全的产品门类,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造体系,技术水平与国外的差距也大大缩小,未来十五年将继续以高于GDP的发展速度增长。具有规模的制造能力使我国机电企业在国际市场求生存求发展的外向型特点日益突出,2004年我国机电工业的外销比率已经达到32.9%,电子信息制造业和船舶制造业的外销比率分别高达60%、70%以上,制造能力和出口市场份额的扩大,不仅为机电产品出口奠定了坚实的货源基础,而且为企业树立品牌,技术创新提供了规模条件,这对进一步加速结构调整提供了重要保证。
  3.出口产品效益有待提高。在国际分工价值链条上,我国大多数机电产业主要处于加工组装等低端环节,出口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和附加值低的产品。机电产品出口规模的扩大并没有带来效益的同步增长,市场份额高且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产品出口出现了量增价跌的现象,依靠低成本、数量扩张的出口模式没有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为主的高新技术机电产品,由于设计、关键件制造、营销和软件技术服务等附加值较高的环节掌握在外方手中,出口的增值和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
  4.出口产品缺乏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支撑。品牌与知识产权是当今世界竞争的核心领域。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中自主品牌产品的出口占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过低,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更是微乎其微,我国本土机电出口企业在海外市场的专利申请数量不到世界的1%;出口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贸易纠纷在很大程度上削弱和制约着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现实竞争能力和长远发展空间。
  5.其它国内经济方面不确定因素。我国投资成本和资源环境约束的影响正在逐步加大。随着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等要素价格不断提高,资源和环境的严重制约,我国与世界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比较优势有可能发生新的变化,国际机电产业转移和资本流动有可能出现相应调整,单纯依靠数量规模增长的方式难以为继。国家税收和出口退税政策以及人民币汇率浮动制度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而不断调整,机电产品出口也将面临宏观调控所带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外部环境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世界经济和产业格局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同世界经济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影响越来越大,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在未来时期既存在战略机遇又面临风险挑战。
  1.经济全球化将进一步推动机电产业的重组与流动。经济要素在全球范围内加速流动和重组,推动了全球机电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的步伐加快,机电工业国际分工和互补的日益普遍和深化将继续主导世界机电产品贸易扩大。全球机电工业产业转移由加工组装环节加快向上下游产业链的扩展,有利于延长产业链,推动机电产品基础产业的快速发展,也有助于巩固我国在全球机电工业制造中心的地位。
  2.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更加活跃。世界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全球区域经济合作和贸易投资自由化趋势进一步增强,对机电产品的贸易发展产生了越来越深刻而复杂的影响。双边和多边自由贸易协定的缔结,不仅可以降低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对相应国家和地区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而且在保护我国机电企业对外投资、建立公平的长期合作关系、推动市场开拓等方面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新的机遇。同时也大幅度提高了我国机电产品出口贸易的便利程度。
  3.世界机电产品贸易将保持较快的速度增长。过去十年,世界机电产品贸易的增长速度超过了世界贸易增长速度一倍,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已上升到46%。根据经济合作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机构的预测,未来的15年间,世界经济和世界贸易将基本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机电产品以其跨国加工环节多的特点,在全球贸易发展中将会继续以高于世界贸易增长的速度增长。在现有的基础上,世界机电产品的贸易预计将保持年均6%左右的速度增长,即在2010年有望突破4万亿美元,2020年有望达到8万亿美元。在全球机电产业分工中,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相比较,我国机电产业结构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与明显的比较优势。从目前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占世界机电产品出口总量约8%的比重来看,仍存在较大的增长空间。
  4.贸易摩擦和技术壁垒纠纷增多。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多以价格竞争占领市场,又多集中于少数国家的市场,集中度与依存度偏高,由此引发的贸易摩擦,反倾销案件日渐增多,技术壁垒逐渐加大。近年来,每年约发生10起针对我国机电产品的反倾销案件,涉案金额不断增加;有三分之二的企业不同程度地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达110亿美元,2004年欧盟"两指令"涉及我对欧盟出口的10类机电产品出口额就达到了467.8亿美元,占我对欧盟出口总额的68.4%。
  5.其它国际经济方面不确定因素。
  美国经常项目逆差和财政赤字不断扩大,对美元持续造成贬值压力,可能引起主要货币汇率波动,使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交易风险增加。我国对国际资源的依赖程度日益加深, 国际石油价格在高位波动,生产资料价格大幅上涨,给我国机电制造企业的成本带来负面影响,直接削弱了机电产品出口的国际竞争力。区域性经济合作发展趋势强劲、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并存的格局有可能导致针对我国的持续与高发的贸易摩擦。机电产品出口面临"新贸易壁垒"如绿色标准、技术标准、劳工标准、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等的限制,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的机电产品出口将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受其影响。
 
  三、 机电产品出口中长期发展的总体要求、指导方针与战略目标
  (一)机电产品出口中长期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指导方针
  1.机电产品出口中长期发展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把开展机电产品品牌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机电产品出口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国际竞争力的中心环节,把品牌引领、结构优化,效益提高作为面向未来的发展战略,实现工作服务上水平、标准认证上质量、结构调整上档次、自主创新上品牌的出口新局面。
  2.机电产品出口中长期发展的指导方针。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增长方式转变,坚持出口产品结构调整,全面提升出口综合竞争力。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自始至终地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针,贯彻科学发展观,适应建设环保、节能、节约、循环型社会的要求,统筹规模与质量、速度和效益、内资与外资、多种贸易方式以及区域市场间的协调发展。
  大力推进增长方式转变。用科学发展观推动机电产品出口的可持续发展,改变重规模速度、轻质量效益,重短期数量增长、轻长期持续增长的观念;从追求出口总量向追求品牌、质量、档次转移,从依靠生产要素扩张向依靠技术进步转移,从单纯的出口价格优势向综合竞争优势转化,改变粗放型的出口增长局面,实现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坚持出口产品结构调整。促进结构优化与技术进步的结合,加大对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培育和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扩大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高的产品范围;促进结构优化与国际市场需求的结合,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市场的需求变化以及全球机电产业的供给能力,合理匹配出口产品与出口市场,以产品结构调整拉动市场结构优化,以满足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
  全面提升出口综合竞争力。坚持机电产品出口与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相结合、与全球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和产业转移相结合、与制造环节向服务、研发等环节延伸相结合。以信息化为基础,以装备制造业为突破口,以自主创新为核心,以自主品牌为重点,提升我国机电产业的层次、规模与效能,形成以质量效益为主的产业结构,增强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国际竞争力。
  (二)机电产品出口中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
  1.规模速度适度增长。"十一五"期间机电产品出口年均增长13%,出口规模达到7500亿美元;2011至2020年年均增长8%,出口规模达到16000亿美元;2020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占世界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20%左右。
  2.出口结构明显优化
  打造自主创新出口产品。在通过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品的同时,形成一批在国际市场上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产品。实现高技术和高附加值含量的产品占比提高,绿色产品占比提高,新产品、新品种占比提高,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占比提高。力争"十一五"期末,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的机电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分别超过20%,新产品占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比重平均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2020年在此基础上翻一番。
  培育品牌出口企业。 "十一五"期间,形成相对完善的品牌促进、保护、推介、政策体系,使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的机电出口企业占到20%,2020年提升至30%,争取若干品牌进入世界品牌行列,并形成一批拥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国际知名企业和跨国公司。
  建立多元化出口市场。在全球建立合理的市场格局,"十一五"期间,对印度、俄罗斯及独联体、非洲、拉美市场的出口占全国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提高至10%,对东盟自由贸易区市场和大洋洲的出口合计占比提高至10%,2020年对上述市场的占比再提高5-8个百分点,改善市场过度集中的状况。选择若干个与我国互补性较强的市场,通过双边合作机制建立长期合作平台,进行机电企业分行业、分项目、分市场的对口交流与合作,推动机电企业走出去。
  3.出口效益显著提高
  彻底扭转我国具有成本优势和国际市场垄断优势的机电产品量增价跌的局面,引导出口企业调整低价竞争导向的成本定价策略,努力在若干个行业拥有主导市场价格的话语权和掌控权。重点提高加工贸易的本土采购率和国内增值率,"十一五"期末加工贸易的国内增值率达到45%左右,力争在2020年达到55%左右。
 
  四、机电产品出口中长期发展的主要任务与制度保障
  (一)促进机电产品出口中长期发展的主要任务
  1.加快转变增长方式,促进机电产品出口可持续发展。
  抓重点促实效。转变增长方式是贯穿2006-2020年机电产品出口中长期发展的主线,各部门、各地方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增长方式转变需要解决的突出矛盾,确定增长方式转变的重点,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发展水平和不同产品分阶段的明确增长方式转变的目标和任务。同时建立有利于质量效益型增长的新型综合评价体系,从以出口速度指标为主向效益、质量、环保、节能等综合指标转变,从以出口规模指标为主向自主创新能力、品牌创建能力、跨国经营能力等综合实力指标转变。
  培育动态比较优势。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的发展水平和禀赋优势,进行不同目标的多层次的梯度调整,支持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加快技术改造,充分发挥本地区的优势,从廉价劳动优势的产品向技能加工链提升,从主要依赖进口料件向本土采购提升,从单一组装加工向设计研发、制造上游价值连提升,从被动资源配置向主动地位提升,形成各区域梯次合作、协调发展的机电出口布局。
  建立规模质量效益型出口生产体系。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在推进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的同时,根据不同产业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建立重点机电产品出口企业联系机制,选择若干个带动性强的重点行业,培育重点产品的产业出口基地和一批规模质量效益性出口基地企业。"十一五"期间,建设若干家国家级汽车出口基地和百家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企业,开展汽车出口企业与运输企业达成长期战略联盟的试点工作。
  2.加快出口产品技术升级,培育新的增长点。
  构筑机电产品出口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国有、国有控股企业机电产品出口企业技术创新,大力扶持非公有制出口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坚持引进技术和自主开发相结合,推动出口企业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适用技术,促进企业之间、产学研之间、国内外研发机构之间的联合研究和成果产业化。完善财政、税收、资本市场等多渠道的研发支持体系,建立公共开发平台和知识产权管理统筹机制,加大试验研究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出口产品的升级换代。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新产品、新品种的开发研制,对我国出口规模较大,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计算机、家用电器、视听设备、通信设备、汽车、航空航天器、船舶、电力设备、工程机械、机床等十个重点行业领域,利用机电产品出口研发资金以点带面,鼓励出口企业加大研发经费和研发人员的投入,促进具有一定出口规模的企业实现由产品开发、技术开发向核心技术开发的梯度升级,提高企业运用核心技术获取效益的能力,为出口产品升级换代提供基础技术平台。
  发展机电出口产品的配套产业。加大机电出口产品部件及零部件的生产配套能力,提高技术和生产水平,重点提升与产业关联度高、零部件专业化分工层次丰富、量大面广的汽车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和机械基础件的制造水平和与出口产品的配套能力,特别要全面发展装备制造业的"核心部件"。通过配套产业的技术提升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
  提高利用外资的技术效应。推动跨国公司研发设计中心向我国转移,推动外资机电企业延长产业链条,着力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加工制造环节,深度转移基础件、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和制造,由单纯的产品开发延伸到核心技术研发,并鼓励外资企业与国内机电企业开展研发、制造、营销、服务、物流等多方面、多领域的合作。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改善外商高技术投资的软环境,从人力资源开发入手,增强外资企业先进技术的横向扩散效应。
  3.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出口自主发展能力
  培育品牌企业。推动机电出口企业通过大力发展自有技术和核心技术创建自主品牌,鼓励出口企业通过提高资本、产品、质量、市场、信誉和服务水平,提高企业自主品牌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鼓励机电出口企业通过建立有效的国际营销网络,确立自主品牌企业自身在市场的主导地位。
  扶持出口品牌。制定扶持机电出口自主品牌发展的相应政策,利用出口品牌发展资金,支持出口企业开展自主品牌的建设和推广,利用机电产品出口技改贴息资金和研发资金,重点支持自主品牌的技术提升。
  建立品牌保护机制。促进机电出口企业建立完善的品牌保护制度,鼓励企业积极在国外申请专利、注册商标、获取认证。同时严厉打击对品牌的侵权行为,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4.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走出去"步伐。
  推动多种形式的对外投资。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结合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结构调整和参与国际分工的需要,实现机电产品出口与对外投资相互促进、相互融合。通过直接投资、并购,多种形式发展境外研究开发,境外生产和技术咨询与服务,实施国际化经营。
  引导对外投资的良性交换。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机电出口企业,在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开展以技术获取技术,以市场获取市场,以实力获取实力的低成本、低风险的跨国经营活动。通过专利技术的交换,建立专利联盟,提高对产品标准的主导能力,分享对国际市场的支配权。通过国内营销渠道与跨国企业海外市场营销渠道的交换,分享海外营销渠道的主导权。
  (二)制度保障
  1.加强合作,创造高效的机电产品出口联合协调机制。
  搭建机电产品出口管理体制新型平台。完善对机电产品出口的管理方式,加强与各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利用税率调整等经济手段、电子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信息咨询等服务手段、市场预警等监管手段,分类检验等行政手段,科学、高效地对机电产品出口进行宏观调控管理,为机电产品出口创造良好的支持环境。
  构建机电产品出口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发挥政府为出口服务的主导作用,推动对机电产品出口企业的全方位信息服务,建立国内外机电工业产业、国际市场需求、机电产品出口环境、机电产品出口服务等数据库,使企业能够便捷了解产品输往国的贸易环境和投资环境以及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情况,指导企业调整产品策略和营销策略,降低企业在市场开拓中的信息收集成本,减少出口经营活动的盲目性。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搭建机电产品出口电子商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更为有效的贸易和投资商务信息服务。
  建立稳定的机电产品出口管理队伍。20年来,我国已形成了一支比较完整、反应迅速、非常有效的机电产品出口管理队伍。未来15年,稳定这支队伍是促进机电产品出口发展有效的组织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强化机电产品出口管理队伍建设,完善功能定位,落实职能责任,健全组织机构。
  2.借鉴经验,塑造灵活的机电产品出口的调控体系。
  构建出口金融支持体系。建立以进出口银行和出口信用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为核心的、商业银行积极参与出口信贷的出口金融支持体系。完善出口信贷利率机制,增加利率优惠空间,合理延长中长期机电出口项目贷款期限,提高授信额度,拓展项目融资、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新的金融服务。拓宽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发展区域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信用再担保机构,适当扩大再担保规模。
  构建动态的出口退税机制。根据国民经济和机电产业发展的需要,对机电产品的出口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进行结构性调整,对机电产品出口退税分类标准和目录实施动态化管理,相应扩大17%退税率的产品范围,对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高的产品和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产品给予政策扶持。
  完善政策性出口保险制度。发挥政策性出口保险制度对企业开拓市场的支持作用,根据企业跨国经营的发展,设立海外投资保险、汇率变动保险、市场开拓风险保险,对重点产品开展联保等多种形式的出口政策性保险,合理降低保险费率和分摊保险公司的业务风险。
  构建出口信用管理体系。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对机电产品出口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形成有效的信用管理系统和诚信自律机制。建立商务部与工商、税务、银行、保险、海关、外汇、质检等部门和商会、协会之间的信息联网,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建立诚信守法便利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开展信息评估查询服务,建立信用防范制度,实施贸易风险管理,维护机电产品出口市场秩序。
  3.立足企业,建立全方位的机电产品出口服务体系。
  建设服务性的营销推广网络。以政府的公共信息平台为依托,行业协会及商会为主体,建立服务于机电生产与出口企业的营销推广网络,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提供定制的全方位服务。同时鼓励具有规模实力的机电出口企业建立有效的国际营销网络和高素质、专业化的营销队伍以及完善的售后技术服务体系。
  健全维护市场秩序的自律机制。以出口企业为主体,行业商会及协会为载体,建立完善的和行之有效的自律机制,共同维护出口市场秩序。建立以质量标准、安全标准、售后服务标准和知识产权标准等技术标准手段为主的准入制度,限制低价格竞争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制售行为,保障出口企业的正当利益,使出口活动纳入良性循环、自律出口的轨道。
  建立贸易摩擦的应对机制。完善以机电各行业团体和机电企业为主体的反倾销应诉体系,完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中介组织与企业密切配合的应对机制,逐渐形成包括价格协调、收集产业数据、市场聚集度分析、组织应诉和出口安全预警在内的完整的制度保障体系。
  建立技术贸易壁垒的应对机制。通过多双边合作机制,推进我国机电产品与出口国之间标准的相互认证,加快机电产品的国际标准化建设进程,引导机电出口企业积极获取国际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标准体系认证并争取融入国际标准制定体系,建立政府的国外质量、技术、安全、环保、卫生、劳工标准及其国际认证程序的信息查询和通报服务的支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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