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省政府近日制定颁布了《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实施办法》和《海西创业英才培养实施办法》三个文件,计划用2亿元培养、引进和聚集人才。
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
根据文件精神,福建省将立足实际,把引进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引进省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结合起来。
计划用5~10年时间,依托企业、园区、高校、科研和其它事业单位,引进3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一批国内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来闽创办企业、受聘工作、开展合作研究等,并重点支持以团队形式来闽创业。
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来闽创业或引进后每年在闽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国内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重点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主要完成人;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或项目主要负责人;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内一流人才。
省政府给予每位海外引进人才200万元人民币补助(其中中央在闽单位和厦门市引进的,省政府给予每人100万元人民币补助),省政府给予省属(含市、县)单位引进的国内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每人100万元人民币补助(其中厦门市引进的由厦门市给予补助)。
建设海西产业人才高地
主要着眼于福建省产业人才的培养和聚集,依托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龙头骨干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中具有产学研优势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和产品研发创新平台,建设人才集聚区。
计划到2015年,在全省建成200个左右产业人才高地,并依托这些高地,设立一批自主创新岗位,重点培养和引进200名技术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显著的领军人才,形成50个国内一流的创新团队,建成100个能够明显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的产学研创新平台。
在每个产业人才高地选拔确认1名领军人才,省财政给予每个领军人才100万元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和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产业人才高地中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更加突出以业绩为主的政策导向,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评审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对成绩优异、有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开辟绿色评价通道,组建专门评审委员会,评审确认其专业技术资格。
培养海西创业英才
主要是对福建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有较强的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能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业绩显著,能有效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海西产业优化升级的优秀创业创新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和扶持。
计划每3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00名左右。
创业英才主要包括三种对象:一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二是企业技术骨干。三是高校或科研机构科技人员。
省政府设立创业英才专项奖励资金,每人奖励80万元,主要用于技术开发、人才培养等。当地财政应提供一定配套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