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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工三重进一步强化全员质量管理、提升产品品质

日期:2010-05-26  来源:福建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作者:管福生  点击: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只有全员质量意识的提升和积极参与,才能使质量真正获得质的提升。厦工三重公司在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过程中,一手抓生产,一手将产品质量“全过程控制”作为指导思想,要求质量管理落实到每一道工序,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注重于制度的不断建立与完善,并强化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员工在制造全过程的主动自我控制;强化质量职能部门各级员工在制造全过程的监督控制;强化供应商配套件产品质量的提升;通过强化质量考核及责任追溯等一系列的活动,从而推动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提升。

    一、以质量“免检”与质量追溯考核办法,推动质量管理

    根据公司产品在生产制作过程和售后质量反馈的质量信息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与改善的情况,尤其在制作、装配、配套件质量上存在一些质量问题;在管理上,未能完全形成有效的质量追溯考核。基此,公司设立内部质量追溯及流程制度,其中对各事业部的质量追溯及流程的规定,包括不符合图样零部件(含外协、外购),零部件的问题,涉及到设计、工艺上的问题,整改责任单位落实具体责任人、责任原因将整改措施填写在“质量信息处理反馈单”,对责任明确者,按本管理办法处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个人;责任不清晰者,由品管部与“精品制作”办公室成员共同判定责任单位或责任个人的归属,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按“三重公司员工质量损失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根据日常加工零件检验情况以及操作者水平,公司还对部分工序、部分操作者实行质量“免检”制度,有效地提高了质量自我控制能力。

    其实,对工序间的质量损失追溯考核办法,公司强化如下:

    ⑴责任者直接返修的,工时由责任者自行承担,同时,对已周转的部件发现质量问题一律先处罚责任者50-100元。

    ⑵由其它工序返修的工时,返修工时原则上由责任者承担,并再处罚责任者50-100元。

    ⑶造成较为重大损失以上的,按公司“三重公司员工质量损失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考核办法”执行,该项处罚金额若低于50-100元,则按50-100元的上限进行处罚。

    ⑷检验人员错、漏检处罚按“质量管理考核办法”执行,免检工序免除检验员的责任。

    ⑸装配与试机质量责任的追溯按事业部制定的二级考核办法进行处罚,处罚的清单上报品管部并报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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