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收藏本站 | 繁体网站   
点击搜索
 
日期 时间

我国将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日期:2017-06-26  来源:互联网    点击:
      近日,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通知》明确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通知》就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以及从业人数等进行了说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自2017年1月1日起废止。

国内行业动态

国际行业动态

省内行业动态

台湾行业动态

版权所有:福建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Copyright©2001-2019 Email:FMLGJ@163.com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路建荣公寓A2座1-201  邮编:350001 传真:(86)591-87552772
电话:(86)591-87606537 87539698   闽ICP备12014152号   管理登录   
Processed in 256704.375 s, 1 queries, Powered by iwms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