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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发布《福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培育和扶持实施细则》

日期:2017-07-19  来源:互联网    点击:
  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省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实现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提高我省服务型制造整体发展水平,近日,我委发布了《福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培育和扶持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了我省发展服务型制造的支持重点,包括发展总集成总承包、个性化定制、在线支持与诊断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制造业主辅分离,“裂变”专业优势等模式。申请认定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应是经营两年(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并成立专门的服务性部门或剥离设立独立的服务性公司,近一年内实施服务型制造项目不少于2个,并满足相关经济指标。《实施细则》对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奖励标准作了具体规定。

关键字:服务型制造 示范企业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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