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省级工商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企〔2007〕12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2007年度企业成长培训项目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 关于印发2007年度企业成长培训项目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日期:2007-09-03  来源: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作者:cfmif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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