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出了“关于组织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写道,再制造是把废旧产品恢复到像原产品一样的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的生产工艺流程,即主要以机电产品(装备)等废旧工业制成品为原料,在基本不改变产品结构和材质的情况下,运用高科技的清洗工艺、修复技术或利用新材料、新技术,进行专业化、批量化修复和改造,使得该产品在主要技术性能和安全质量等方面能够达到与同类原产品相同的标准要求。
《通知》强调,再制造是实现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三原则中再利用原则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废旧机电产品循环利用的关键措施。对废旧机电产品进行再制造,能够有效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减少废弃物排放,有利于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汽车行业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措施。
《通知》明确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的范围和主要内容。开展再制造试点的汽车零部件产品范围暂定为: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起动机、转向器五类产品;试点企业包括一汽集团、江淮汽车、奇瑞汽车、上海大众联合、潍柴再制造、济南复强动力、广西玉柴、东风康明斯、陕西法士特等14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