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国务院近日组成6个督查组对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青海、新疆等18个重点地区进行节能减排专项督查。督查组由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等13个部门组成,将督促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文件精神情况;对完成任务有困难的地区,督促其实施预警调控。
检查重点涉及各地制订和实施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情况,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严控新上两高项目情况,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情况,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管理情况,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制订和实施节能减排预警调控方案情况等七个方面内容。
相关报道
河北“电价惩罚”高耗能企业
据河北省发改委透露,这个省对99家超限额用能企业执行惩罚性电价,以遏制能耗反弹。
河北省发改委日前组织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了专项节能监察,认定超能耗限额标准用能企业99家,主要涉及钢铁、水泥等企业。河北省依据相关规定,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企业,超过部分电量在国家规定目录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元,对超过限额标准且未达到一倍的企业,超过部分电量在国家规定目录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1元。企业通过整改,能耗降至限额标准后,按程序提出申请,并通过有关部门复查审核后,可从下一个月起停止执行惩罚性电价。除对超限额用能企业进行惩罚,河北省还建立了节能降幅与增加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挂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