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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车工”赛项规程

日期:2017-09-30  来源:福建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点击:

2017年福建省职工数控技术应用技能竞赛

“数控车工”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JS-1

赛项名称:数控车工

赛项组别:职工组 

赛项归属大类:现代制造技术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展示参赛职工的数控车工技能,检阅选手制作产品过程中的识图、编程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考察选手的质量、效率、成本、安全和环保意识;促进职工相互学习与相互交流,促进数控车床加工操作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数控车床加工技术领域应用型人才。

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内容

1.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按照《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的要求,同时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和数控技术应用情况命题。理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

2.实操技能竞赛

参赛选手在不间断的5个小时,通过手工CAM编程和程序传输,完成较复杂配合件的加工。

职业素养考核以下方面:

1设备操作的规范性;

2原材料利用、生产效率及竞赛过程中的材料消耗;

3工具、量具、刀具、仪器仪表的使用和摆放;

4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及安全防护;

5完成任务的计划性、条理性,以及遇到问题时的应对状况等。

(二)竞赛时间与日程

具体的竞赛日期,由大赛组委会统一规定,竞赛期间的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竞赛方式

1.竞赛以个人赛方式进行。

2.竞赛队伍组成:实操竞赛由理论知识考试得分前40名选手参加。

3.每名参赛选手在本届大赛期间只能参加一个赛项的比赛,违者取消该选手所参加项目的比赛成绩。

五、实操竞赛流程

1.在赛前30分钟,对参赛选手的证件进行检查及进行大赛相关事项教育。

2.参赛选手完成比赛项目后,提请裁判到工位处检查确认并登记相关内容,选手签字确认后听从裁判指令,在赛场服务人员的引导下离开赛场。裁判填写执裁报告。

3.如果选手要求提前结束比赛,应报裁判员批准。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批准并通知提前结束比赛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提前结束比赛的选手未经裁判长批准不得提前离开赛场。

4.当听到比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否则取消比赛成绩。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比赛现场。

5.选手提交的试件应经过清理,提交后工作人员在零件的指定位置做好标记并经选手签字确认,以便检验和评分。

六、竞赛试题

竞赛采用公开样题的方式进行,赛前将对样题进行20%以内的修改。

七、竞赛规则

1.实操竞赛现场提供数控车床11台、计算机及CAD/CAM软件、竞赛毛坯、相关技术资料及工具等,选手不得自带任何纸质资料和存储工具,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比赛成绩。

2.参赛选手必须将全部数据文件存储至计算机指定盘符下,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丢失者,责任自负。

3.比赛分批依次进行,参赛队的竞赛场次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4.参赛队按照参赛场次进入比赛场地,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赛任务。

5.比赛开始前由竞赛监督现场抽取竞赛赛题,同一天比赛采用相同的竞赛赛题。

6.参赛选手在赛前30分钟,凭参赛证和身份证(二证必须齐全)进入赛场检录,抽取赛位号并由裁判长进行安全教育;赛前20分钟统一进入赛场,确认现场条件,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才可切削操作。

7.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修改机床参数,擅自修改机床参数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8.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9.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禁止不安全操作和野蛮操作,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不予延时,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最高至终止比赛)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作出延时处理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

10.如果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应报裁判员批准,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

11.裁判长在比赛结束前15分钟对选手作出提示。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应执行完当前语句后立即停止工作,退刀并卸下工件。3分钟之内必须把赛件、工作任务书上交至收件裁判员。

12.选手上交赛件至收件裁判员须由选手和现场裁判共同完成。

13.选手提交的赛件应经过清理,赛件提交后,收件裁判员、现场裁判和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14.比赛结束,选手应立即清理现场(包括机床和工作台及周边卫生等),经裁判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此项工作将在选手职业素养环节进行评判。

15.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大赛组委会指定工作人员对试件作加密处理,并指定位置上做好标记,以便做好检验、评分和保密工作。

八、竞赛环境

1.赛场应符合防火安全规定,疏散通道畅通,防火疏散标识清晰、齐全;赛场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提供稳定的水、电、气源,并配有供电应急设备。

2.竞赛场地划分为检录区、加工区、收件区、检测区、现场服务与技术支持区、休息区、医疗区。

3.竞赛现场每个竞赛工位设备及操作区域占地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并标明赛位编号。

4.每台机床旁边配备一台计算机和一个工作台,计算机与机床实现数据通讯连接。

5.赛场提供比赛用加工和编程设备、加工用毛坯、辅料和耗材。

6.选手可依据公开竞赛样题自带相应的量具和刀具(数量不限),但不允许携带二类工装夹具。

九、技术规范

1.竞赛标准

按照《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要求实施。

2.竞赛材料

比赛用材料视样题而定。

十、技术平台

1.比赛使用的加工设备

数控机床JT-CK360数控车床(斜床身)系统:华中数控系统HNC-818A。

2.刀具和量具

参赛选手根据公布竞赛样题自带。

3.夹具

三爪卡盘

4.赛场CAD/CAM应用软件

赛场软件由大赛统一提供,赛场预装有“CAXA CAM数控车2015(院校)”编程软件。选手也可自带正版软件,须在赛前5天提前告知组委会,并于赛前一天送到赛场安装。

5.工件检测

(1)检测办法

三坐标测量仪结合手工测量。

(2)检测设备

蔡氐三坐标测量仪

精度:0.001mm

粗糙度:使用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比对。

 十一、成绩评定

1.实操竞赛成绩由《现场记录表》和《试件检测评分表》所评定的成绩组成。成绩的评判采取评分标准用量化的方法给定,现场记录表采用扣分制,试件检测评分采用得分制。竞赛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操竞赛成绩占80%。

2.试件检测

(1)试件检测由检测组负责。

(2)试件检测依据图纸和评分表上的要求进行。

(3)试件所有零部件要求均可拆卸,如果常规手段无法拆卸,导致零件尺寸不能检测,该零部件分数将视为零分。

3.名次排序方法

(1)名次的排序根据成绩评定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定。

(2)个人成绩相同者,按试件得分排序,若成绩再相同则按交件时间早的优先。

(3)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由组委会审定后,统一公布。

十二、赛项安全

1.赛场所有人员(赛场管理与组织人员、裁判员、参赛员以及观摩人员)不得在竞赛现场内外吸烟,不听劝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清退比赛现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处理。

2.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和移动竞赛场内的任何设施设备(包括消防器材等),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

3.选手在竞赛中必须遵守赛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合理的使用各种设施设备和工具,出现严重违章操作加工设备的,裁判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和终止比赛。

4.选手参加实际操作竞赛前,应由参赛单位进行安全教育。竞赛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裁判员报告,裁判员视情况予以判定,并协调处理。

5.参赛选手不得触动非竞赛用仪器设备,对竞赛仪器设备造成损坏,由当事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而定),并通报批评;参赛选手若出现恶意破坏仪器设备等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处理。

6.比赛前,与参赛队领队签订安全责任书,反复明确各安全事项。公布相关安全操作规范。

7.比赛期间所有进入赛区车辆、人员需凭证入内,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

8.在比赛开始前,选手要认真阅读场地内张贴的《入场须知》和应急疏散图。

9.各类人员须严格遵守赛场规则,严禁携带比赛严令禁止的物品入内。

10.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内。

11.安保人员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通报赛场负责人员。

12.如遇突发严重事件,在安保人员指挥下,迅速按紧急疏散路线撤离现场。

十三、申诉与仲裁

1.福建省职工技能大赛设仲裁工作委员会,赛点设仲裁工作组,组长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派,组员为赛项裁判长和赛点执行主任。

2.参赛队对赛事过程、工作人员工作若有疑异,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可由参赛队领队以书面形式向赛点仲裁组提出申诉。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3.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向赛点仲裁组提出。超过时限不予受理。提出申诉后申诉人及相关涉及人员不得离开赛点,否则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4.赛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5.对赛点仲裁组复议结果不服的,可由代表队领队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大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6.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撤诉。

7.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十四、竞赛观摩

1.由于赛项特点及赛场条件限制,本赛项不设置观摩环节。

2.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执委会允许,由专人陪同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进行。

十五、竞赛视频

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竞赛原则,竞赛赛场将安装监控设备,保证赛场能够通过屏幕了解竞赛场地全貌及竞赛工作进度,为竞赛仲裁提供视频佐证。

十六、竞赛须知

1.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穿工作服、防砸防刺穿劳保工作鞋,佩戴护目镜,女选手要求带工作帽,且长发不得外露。

2.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规程进行操作,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

3.各队领队和教练,以及未经允许的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2017年福建省职工数控技术应用技能竞赛

“加工中心操作工”竞赛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JS-2

赛项名称:加工中心操作工

赛项组别:职工组 

赛项归属大类:现代制造技术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展示参赛选手的加工中心操作技能,检阅选手制作产品过程中的识图、编程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考察选手的质量、效率、成本、安全和环保意识;促进选手相互学习与相互交流,促进加工中心操作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数控综合加工技术领域应用型人才。

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内容

1.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按照《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的要求,同时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和数控技术应用情况命题。理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

2.实操技能竞赛

参赛选手在不间断的5个小时,通过手工CAM编程和程序传输,完成较复杂配合件的加工。

职业素养考核以下方面:

1设备操作的规范性;

(2)原材料利用、生产效率及竞赛过程中的材料消耗;

(3)工具、量具、刀具、仪器仪表的使用和摆放;

(4)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及安全防护;

(5)完成任务的计划性、条理性,以及遇到问题时的应对状况等。

(二)竞赛时间与日程

具体的竞赛日期,由大赛组委会统一规定,竞赛期间的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竞赛方式

1.竞赛以个人赛方式进行。

2.竞赛队伍组成:实操竞赛由理论考试成绩前40名选手参加。

3.每名参赛选手在本届大赛期间只能参加一个赛项的比赛,违者取消该选手所参加项目的比赛成绩。

五、竞赛流程

1.在赛前30分钟,对参赛选手的证件进行检查及进行大赛相关事项教育。

2.参赛选手完成比赛项目后,提请裁判到工位处检查确认并登记相关内容,选手签字确认后听从裁判指令,在赛场服务人员的引导下离开赛场。裁判填写执裁报告。

3.如果选手要求提前结束比赛,应报裁判员批准。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批准并通知提前结束比赛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提前结束比赛的选手未经裁判长批准不得提前离开赛场。

4.当听到比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否则取消比赛成绩。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比赛现场。

5.选手提交的试件应经过清理,提交后工作人员在零件的指定位置做好标记并经选手签字确认,以便检验和评分。

六、竞赛试题

竞赛采用公开样题的方式进行,赛前将对样题进行20%以内的修改。比赛开始前由赛项监督现场抽取当场次竞赛试题。

七、竞赛规则

1.实操竞赛现场提供加工中心11台、计算机及CAD/CAM软件、竞赛毛坯、相关技术资料及工具等,选手不得自带任何纸质资料和存储工具,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比赛成绩。

2.参赛选手必须将全部数据文件存储至计算机指定盘符下,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丢失者,责任自负。

3.比赛分批依次进行,参赛队的竞赛场次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4.参赛队按照参赛场次进入比赛场地,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赛任务。

5.比赛开始前由竞赛监督现场抽取竞赛赛题,同一天比赛采用相同的竞赛赛题。

6.参赛选手在赛前30分钟,凭参赛证、工作征和身份证(三证必须齐全)进入赛场检录,抽取赛位号并由裁判长进行安全教育;赛前20分钟统一进入赛场,确认现场条件,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才可切削操作。

7.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修改机床参数,擅自修改机床参数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8.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9.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禁止不安全操作和野蛮操作,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不予延时,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最高至终止比赛)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作出延时处理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

10.如果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应报裁判员批准,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

11.裁判长在比赛结束前15分钟对选手作出提示。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应执行完当前工序后立即停止工作,退刀并卸下工件。3分钟之内必须把赛件、工作任务书上交至收件裁判员。

12.选手上交赛件至收件裁判员须由选手和现场裁判共同完成。

13.选手提交的赛件应经过清理,赛件提交后,收件裁判员、现场裁判和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14.比赛结束,选手应立即清理现场(包括机床和工作台及周边卫生等),经裁判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此项工作将在选手职业素养环节进行评判。

15.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大赛组委会指定工作人员对试件作加密处理,并指定位置上做好标记,以便做好检验、评分和保密工作。

八、竞赛环境

1.赛场应符合防火安全规定,疏散通道畅通,防火疏散标识清晰、齐全;赛场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提供稳定的水、电、气源,并配有供电应急设备。

2.竞赛场地划分为检录区、加工区、收件区、检测区、现场服务与技术支持区、休息区、医疗区。

3.竞赛现场每个竞赛工位设备及操作区域占地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并标明赛位编号。

4.每台机床旁边配备一台计算机和一个工作台,计算机与机床实现数据通讯连接。

5.赛场提供比赛用加工和编程设备、加工用毛坯、辅料和耗材。

6.选手可依据公开竞赛样题自带相应的量具和刀具(数量不限),但不允许携带二类工装夹具。

九、技术规范

1.竞赛标准

按照《加工中心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要求实施。

2.竞赛材料

比赛用材料视样题而定。

十、技术平台

1.比赛使用的加工设备

数控机床:JT-VL850立式加工中心,系统FANUC-0i系统

2.刀具和量具

参赛选手根据公布竞赛样题自带。

3.夹具

加工中心使用平口钳。

4.赛场CAD/CAM应用软件

赛场软件由大赛统一提供,赛场预装“CAXA CAM制造工程师2015三轴加工(院校)大赛专用版”编程软件。选手可自带正版软件,须在赛前5天提前告知组委会,并于赛前一天送到赛场安装。

5.工件检测

(1)检测办法

三坐标测量仪结合手工测量。

(2)检测设备

蔡氐三坐标测量仪

精度:0.001mm

粗糙度:使用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比对。

十一、成绩评定

1.实操竞赛成绩由《现场记录表》和《试件检测评分表》所评定的成绩组成。成绩的评判采取评分标准用量化的方法给定,现场记录表采用扣分制,试件检测评分采用得分制。竞赛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操竞赛成绩占80%。

2.试件检测

(1)试件检测由检测组负责。

(2)试件检测依据图纸和评分表上的要求进行。

(3)试件所有零部件要求均可拆卸,如果常规手段无法拆卸,导致零件尺寸不能检测,该零部件分数将视为零分。

3.名次排序方法

(1)名次的排序根据成绩评定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定。

(2)个人成绩相同者,按试件得分排序,若成绩再相同则按交件时间早的优先。

(3)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由组委会审定后,统一公布。

十二、赛项安全

1.赛场所有人员(赛场管理与组织人员、裁判员、参赛员以及观摩人员)不得在竞赛现场内外吸烟,不听劝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清退比赛现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处理。

2.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和移动竞赛场内的任何设施设备(包括消防器材等),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

3.选手在竞赛中必须遵守赛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合理的使用各种设施设备和工具,出现严重违章操作加工设备的,裁判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和终止比赛。

4.选手参加实际操作竞赛前,应由参赛单位进行安全教育。竞赛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裁判员报告,裁判员视情况予以判定,并协调处理。

5.参赛选手不得触动非竞赛用仪器设备,对竞赛仪器设备造成损坏,由当事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而定),并通报批评;参赛选手若出现恶意破坏仪器设备等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处理。

6.比赛前,与参赛队领队签订安全责任书,反复明确各安全事项。公布相关安全操作规范。

7.比赛期间所有进入赛区车辆、人员需凭证入内,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

8.在比赛开始前,选手要认真阅读场地内张贴的《入场须知》和应急疏散图。

9.各类人员须严格遵守赛场规则,严禁携带比赛严令禁止的物品入内。

10.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内。

11.安保人员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通报赛场负责人员。

12.如遇突发严重事件,在安保人员指挥下,迅速按紧急疏散路线撤离现场。

十三、申诉与仲裁

1.福建省职工数控技术应用技能大赛设仲裁工作委员会,赛点设仲裁工作组,组长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派,组员为赛项裁判长和赛点执委会主任。

2.参赛队对赛事过程、工作人员工作若有疑异,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可由参赛队领队以书面形式向赛点仲裁组提出申诉。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3.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向赛点仲裁组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提出申诉后申诉人及相关涉及人员不得离开赛点,否则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4.赛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5.对赛点仲裁组复议结果不服的,可由代表队领队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大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6.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撤诉。

7.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十四、竞赛观摩

1.根据赛项特点及赛场条件限制,本赛项不设置观摩环节。

2.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执委会允许,由专人陪同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进行。

十五、竞赛视频

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竞赛原则,竞赛赛场将安装监控设备,保证赛场能够通过屏幕了解竞赛场地全貌及竞赛工作进度,为竞赛仲裁提供视频佐证。

十六、竞赛须知

1.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穿工作服、防砸防刺穿劳保工作鞋,佩戴护目镜,女选手要求带工作帽,且长发不得外露。

2.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规程进行操作,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

3.各队领队、教练,以及未经允许的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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