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省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的单位应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并提交相应资料,由设区市经信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委。有关高校(含部属高校)及科研机构、省属企业可向省直主管单位(省控股集团)提出申请,由省直主管单位(省控股集团)初审后报我委。省级行业协会直接向我委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5日。
省经信委将会同省教育厅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核查后,从中择优确定2018年省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名单。
省经信委将会同省教育厅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核查后,从中择优确定2018年省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名单。